毕必成(1941年2月~1993年12月22日),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,1959年高中毕业,历任教师、工会干部、公社干部,彭泽县文化站创作员,九江市话剧团编剧,九江市文联副主席,中国影协江西分会副主席。1982年,毕必成加入中国作家协会。
毕必成的文学创作活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,他经常写些小说、散文、特写、通讯,并时有见诸报端。毕必成的艺术构思是大胆、有突破性,求新,求巧,但是具体落笔时又恰当地掌握历史分寸感。
1993年12月22日因劳累过度在上海英年早逝,享年52岁。
人物经历
毕必成中学时代就读于南昌市第二中学,14岁就在江西省少年比赛中多次获奖。
1959年高中毕业,由于父亲的问题未能升入大学进一步学习。1959年9月至1960年8月,他在南昌县麻公社一所中学任教,1960年9月至1962年底在江西省总工会宣传部,生活部工作。在此期间,他深入基层,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经验与素材。
1962年起,毕必成任南昌市二中语文教员,在此期间开始创作一些散文,小说,发表在报刊上。
1963年11月初,毕必成写出了一篇散文,题目是《军港夜话》,副标题是《秋行剪影》,文章勾勒出一位可敬的部队转业军人为发展农业作贡献的形象。这篇散文很快发表在1963年11月6日的《江西日报》文艺副刊上,并收进了南昌市文联编辑的《作品选》中。
1965年,为了更深入地体验生活,毕必成回到家乡彭泽县任教。
1972年7月被调到九江市话剧团任编剧,从此,毕必成开始专业文艺创作,致力于话剧创作。
1975年,珠影影厂拟将毕必成的一部小说《好媳妇》搬上银幕,虽因故未拍,但毕必成就此与电影结缘。他先后写出了十多个话剧剧本。进入20世纪90年代,毕必成更关注社会政治生活,创作了电影剧本《寸草心》及《被告山杠爷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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